《常州市贯彻落实<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发布日期:2023-04-24  来源:台商服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4月18日,常州市出台了全省首部贯彻落实《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的地方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7月29日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十三届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9月1日起全省正式施行。《条例》要求各地要在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推动常台经济文化交流高质量发展,结合近年来对台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台商台胞的关注热点,市台办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提出尽快出台我市的《实施意见》,以实施意见的方式,保障《条例》在我市尽快得到有效落实。为此,市台办多次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涉台部门、市台协会、台谊会及基层台办意见建议,形成常州《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十六条,主要涵盖了加快计划方案实施,推动与台湾重点优势产业合作,积极向在常台企提供信贷、税收、服务等政策支持,鼓励在常台资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鼓励台湾人才和青年来常创新创业,支持在常台资企业参与质量体系建设;打造各类功能平台载体,发挥集聚引导作用;加强法制保障和向台湾同胞提供生活便利方面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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