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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委台办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3-06  来源:宣传秘书处
 

2017年度市委台办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市委台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市委台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台工作计划、规划。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各部门、各所辖市、区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本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组织、指导并协调处理我市涉台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

3、研究两岸关系发展和台湾岛内局势的变化,适时提出全市对台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对策措施;参与研究、草拟和审查我市有关涉台事务管理规定,依法保护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

4、负责我市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负责我市有关重大涉台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台湾记者来我市采访事宜。

5、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对台招商引资的牵线搭桥和做好台湾团组来常考察投资的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纠纷和矛盾。

6、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市与台湾的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宗教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两岸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

7、负责全市赴台考察、交流项目的审核报批,办理有关手续,做好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与归后总结工作。

8、联络台湾上层人士,指导、管理并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对台上层联络工作。

9、负责台胞捐赠款物的核准、上报工作,监督和检查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10、负责来常台胞的接待管理,指导、协调在我市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以及我市与台湾人员交往中的有关民事工作。

11、指导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众性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管理、指导台资企业协会等有关涉台社团的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台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强化“海峡两岸(常州)健康产业合作区”建设,继续举办好2017海峡两岸(常州)健康产业交流对接会,力争更多项目落户。

2、强化台湾青创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形成鼓励支持台湾青年来常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

3、强化做好光宝、光阳、钢锐、永祺、旭荣等重点台企的转型升级工作。

4、优化全省台商服务工作示范点建设,完善“360服务”品牌。

5、优化常州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更好服务台商台企。

6、优化涉台仲裁工作机制,设立“台商仲裁中心”,充分发挥仲裁时间短、效率高、快捷灵活的优势,依法保护台商合法权益。

7、提升我市与台湾县市基层组织、行业公会、经贸团体、群团组织、民间社团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大影响,注重实效。

8、提升“两湖”、“两岸情”摄影等品牌交流,使之成为两地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9、提升专业文化交流,做好第三届“两岸重车车友”骑行文化交流活动。

10、继续做好年度入岛宣传项目,积极邀请台湾主流媒体来常采访报道,有效宣传常州城市形象、涉台交流基地建设和台企发展成就。

11、继续推进涉台知识进高校、进基层活动,凝聚各方力量,为对台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12、携手常州大学台研中心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支持常大台研中心举办首届“两岸经贸与技术合作研讨会”。

13、优化“道德讲堂进台企”活动。充分发挥涉台道德讲堂教育干部、涵养道德的作用。

14、加大培训培养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选派干部挂职锻炼,组织党员赴古田干部学院进行教育培训,提升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

15、巩固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始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遵守涉台纪律,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对台干部队伍。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中共常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内设宣传秘书处、经济联络处、交流交往处、台商服务处四个内设处室,无下属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预算编制严格执行《常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常州市市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常州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基本支出预算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单位基本信息库等情况直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对照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通过项目管理库申报、论证、审核等环节编制。



第二部分 市委台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市委台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常财预〔20177号)填列。

市委台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84.1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68.86万元,增长16.58%。主要原因是全市统一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及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并进行了车改。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84.1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84.1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84.1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68.86万元,增长16.58%。主要原因是全市统一进行了人员工资调整及车改。

2)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2.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3.无其他资金收入。

4.无上年结余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484.1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台湾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46.09万元,增长13.86%。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25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离退休人员退休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77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是调整退休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与上年相比增加3.78万元,增长27.9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

4. 住房保障(类)支出53.0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及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7.22万元,增长48.09%。主要原因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提租补贴的计提基数和计提比例。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07.0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市委台办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84.1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4.18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市委台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84.1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77.13万元,占77.89%

项目支出107.05万元,占22.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市委台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4.1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86万元,增长16.58%。主要原因是全市统一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及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并进行了车改。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级细化列示。

市委台办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84.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86万元,增长16.58%。主要原因是全市统一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及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并进行了车改。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

1.行政运行(项)支出271.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09万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津贴补贴调整。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9.05万元,与上年相同。

3.台湾事务(项)支出88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5.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7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是调整退休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8万元,增长27.9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5.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6万元,增长16.9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

2.提租补贴(项)支出20.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1万元,增长121.88%。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计提基数和比例调整。

3.购房补贴(项)支出7.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5万元,增长45.82%。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计提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级细化列示。

市委台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77.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级细化列示。我办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级细化列示。

市委台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68.86万元,增长16.58%。主要原因是全市统一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及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并进行了车改。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

1.行政运行(项)支出271.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09万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津贴补贴调整。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9.05万元,与上年相同。

3.台湾事务(项)支出88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5.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7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是调整退休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8万元,增长27.9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5.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6万元,增长16.9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

2.提租补贴(项)支出20.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1万元,增长121.88%。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计提基数和比例调整。

3.购房补贴(项)支出7.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5万元,增长45.82%。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计提基数调整。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级细化列示。

市委台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77.1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7.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0.09万元,比2016年增加28.33万元,增长89.2%。主要原因是车改。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市委台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4.4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0.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5.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24.2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市统一进行了车改,本单位现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0.2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市委台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71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市委台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99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其他资金:包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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