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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家在美房产案 美方:依据调查进度 该告就告
发布日期:2010-07-22  来源:宣传秘书处
       据台湾媒体报道,美国政府对陈水扁家族在美房产提出告诉,参与调查过程的国土安全部助理部长莫顿(John Morton)21日表示,提告就是看调查进度,该提告的时候就提告,没有其他考虑。 
       据报道,扁家不满美国在台湾司法尚未定谳前就提告,主管“移民暨海关执法局”(ICE)的莫顿表示,美国政府只是依执法标准行事,专注在案件的事实上,提告的时机是随调查进度而变,该提告的时候就提告。
       美司法部与国土安全部14日对扁家在美资产提告时,曾在声明中指出,美国除了透过ICE驻香港人员了解相关案情,并曾与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密切合作,搜集证据以巩固案情。
       莫顿在声明中强调,向扁家房产提出告诉,意在警告贪腐的官员,不得滥用职权谋取金钱利益,并企图将资金隐匿在美国的金融体系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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