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我台商”匾额尽显“服务常州”品牌 |
发布日期:2014-01-17 来源:台商服务处 |
去年7月,我办接到东莞台商郑小姐的求助,她在常州与人合伙兴办美登堡双语幼儿园,后来郑小姐与合伙人签下合同,接下了幼儿园的全部股份,但郑小姐并未对台湾人在大陆投资办幼儿园的相关政策作深入了解,致使幼儿园的经营难以为继。由此,郑小姐与合伙人产生了纠纷。 接到郑小姐的求助后,我办立即派出相关人员赴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台办主要领导主动与市法制办沟通,并亲自带队多次赴幼儿园所在地的湖塘镇进行协调,经过市台办、市法制办、湖塘镇政府多方努力,常州合伙人杨先生表示愿意接手幼儿园的经营。11月,在市台办的督促下,三方最终签署了转让协议,目前协议已经履行,台商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8层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