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市高起点谋划新时代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2018-03-22  来源:台商服务处

 

近日,常州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就《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2012年9月颁布实施以来,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五年来,《条例》有力推动台胞在常州投资的增量扩大、创新转型和持续发展,全市累计批准设立台资企业1322家,总投资101.06亿美元。

《条例》在常州的贯彻实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台资企业在融资、用工、用地和环保等方面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此,我市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四措并举推动全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着力推动台企高质量发展。支持台企建立自主研发机构,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创立自主品牌,自主开拓市场,与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同步推进,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切实将我市出台的支持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到位,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对符合政策的台企一视同仁,让企业和投资者有更多获得感。

三是持续提升经贸合作水平。鼓励和支持台资进入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领域,鼓励台青来常创新创业,精心组织开展对台交流活动,推动一批重点活动形成品牌、扩大影响。

四是要不断优化服务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台协会联系台商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协调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法律顾问团、诉调对接、仲裁、调解等机制作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台商权益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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