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21条举措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
发布日期:2023-11-23 |
本报讯 (记者 程晓琳 蔡姝雯) 7月18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我省立足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服务、管理和环境6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覆盖知识产权工作全链条。 《政策措施》鼓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实施产业专利导航工程、加快创新技术专利获权;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机制、促进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创新知识产权运用方式、壮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实施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严格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发展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实施知识产权高效能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加强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深化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构建知识产权高品质环境,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一头连着创新,一头接着市场,知识产权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支撑引领作用。”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介绍,该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项政策举措进行细化、狠抓落实,更加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链条中的支撑作用。 2020年10月,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4家单位入选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形成“赋权+约定收益”“拨投结合”“低收费、长赋权”“先使用、后付费”等一批差异化赋权模式。省科技厅副厅长倪菡忆介绍,“省科技厅正在研究继续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工作的举措,拟将赋权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力争形成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如何加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规模侵权的惩治力度?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嫒珍介绍,将进一步深化最严格保护理念,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判决赔偿数额,尽可能减轻权利人维权举证负担,及时采取临时禁令措施,充分发挥刑罚威慑作用,强化能动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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