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科创企业首贷贴息政策 |
发布日期:2024-07-17 |
省财政给予贷款金额年化1%贴息 本报讯 (记者 王梦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近日, 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出台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破解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企业加快发展,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贴息贷款总规模200亿元,单户贷款额度最高2000万元。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贷款金额年化1%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两年,且不超过贷款期限。支持对象为江苏省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 该政策规定,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贷款须为首贷,申贷企业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过往无贷款记录,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对于续贷、展期、逾期贷款,自续贷、展期、逾期之日起不再贴息。享受省财政其他贴息政策支持的贷款不重复享受本贴息政策。 为便民惠企,该政策实施免申即享机制,贴息资金先预拨、后结算。省财政厅根据各银行贴息贷款发放情况,将贴息资金分期预拨给各银行,政策到期后统一审核结算。银行在发放贴息贷款时,应与企业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企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期间由省财政贴息1个百分点,并在收息时从省财政厅预拨的贴息资金中直接扣减财政贴息,企业不需要提出申请、不需要垫付财政贴息。 贷款企业可通过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在线申请(网址:www.jsphjr.com)贴息贷款,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该服务平台登录并注册后,按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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