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召开《关于深化常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会
9月1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台办“31条措施”和江苏“76条实施意见”,常州市召开了《关于深化常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意见征求会。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建德、市台办主任于卓人、副主任凌洁及38个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参会研讨。
会上,市台办详细介绍了《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强调了出台意见的四项基本原则,并逐一阐释了意见的五大组成部分;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分别就涉及本部门的政策措施发表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
黄建德副秘书长对由市台办牵头38个职能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给予肯定。他认为,《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将进一步为台湾同胞在常州创业、就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提供同等待遇,对常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和促进在常台企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的政策引导作用。他要求各职能部门会后进一步对《实施意见》进行研读,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台办对照各部门意见认真修改完善,争取政策早日在常落地。
主办单位:常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网站访问量: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8层
电话:0519-85680751 传真:0519-8568075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8层
电话:0519-85680751 传真:0519-85680752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