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推进会在常州召开。
省台办副主任孙继兵出席会议并向参会人员宣讲解读《条例》内容,他从深刻理解认识《条例》的制定背景和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实践要求、增强宣传贯彻《条例》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效能等三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孙继兵强调,要脚踏实地,坚持问题导向和客户导向贯彻落实好《条例》,进一步扩展台胞权益保障工作网络;树牢法治思维,着力提升对台工作法治化水平;巩固优势地位,激发苏台经济融合发展新活力;落实同等待遇,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
常州市台办副主任徐栋就常州市制定出台《常州市贯彻落实<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经验交流。常州市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出台《条例》实施意见,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施意见》共十六条,主要涵盖了促进常台经济合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与台湾重点优势产业合作,积极为在常台企提供信贷、税收、服务等政策支持,支持在常台企创新发展融合发展;鼓励台湾人才和青年来常创新创业就业,充分享受常州改革开放发展机遇;打造各类功能平台载体,发挥集聚引导作用;加强法制保障和为台湾同胞提供生活便利等方面内容。
会上还向常州市台协会和各辖市(区)台办颁赠了《条例》、常州《实施意见》单行本。
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泰州等市的台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常州市人大民宗侨(外事)工委主任季春雷,市台协会会长角本清、市“六台”部门负责人及市投保委成员单位,辖市(区)台办领导、工作人员和台资重点镇、街道、开发园区统战委员近10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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